二、 审单中心相关业务办理:
(一)询价应提供资料:
1、商业单证,如成交合同、发票、承运提单、保险单、运费单等。
2、结汇单证,如为L/C付汇提供L/C,其他方式结算的应提供结汇单证或进口付汇凭单等。
3、报关单复印件、装箱单复印件、发票复印件各一式两份。
4、商品价格市场行情变化的中性、客观的信息资料。
5、因质量问题影响价格的,应提供商检证书或海关验货报告;属货物原产地问题影响成交价格的,应提供货物原产地证书或能证明货物产地来源的单证。
6、由现场海关开出并加封的《价格咨询表》。
7、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。
(二)企业申请非政策性退税应提交的单证资料
1、退税单位申请函;
2、原始报关单;
3、合同发票;
4、海关开出的原始税单;
5、核定退税计税税单;
6、现场海关填具签章的退税申请表;
7、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。
(三)审单中心对外办事时限
1、属我关重点支持企业且不涉证、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单,通过电子审单通道直接交单放行;对上述企业涉证、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,填制规范的,1个小时内审结。
2、对鲜活产品进出口报关单,30分钟内审结。
3、商品的询价工作,企业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,在正常情况下审单中心能够确定其价格的,于3-5个工作日内完成;不能确定的,移交关税处确定其价格。
(四)审单中心业务咨询电话:0756-8161299
(五)审单中心投诉电话:0756-8161277、8161075、8154765
|